航空货物运输的产品就是货物在空间上的位移表现为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班的航空货物、邮件的销售运输业务。其形式包括普通货物运输、急件运输、特种货物运输、包机包舱运输和货主押运等五种。
整个航空货运链可划分为出口代理、航空公司和进口代理三大部分,其主要参与的角色有托运人、出口货运代理、机场/航空公司货站、海关、航空公司、进口货运代理和收货人,航空公司是数字航空货运的主导方和生力军。货物收运、货物运送和货物到达与交付构成了航空货运、航空公司、三大业务环节。
一、货物收运
货物收运按一般流程包括(托运人、填写托运书 -> 核查证件 -> 检查包装 -> 货物安全检查 -> 重量核算 -> 尺寸检查 -> 托运书检查 -> 填制货运单 -> 制作、贴挂标签 -> 收款 ->交接货物、货运单 -> 编制销售日报等操作,并且满足一般规定和限制货物才能被收运,完成规范包装和贴标,完成货物计重和运费计算,声明价值附加费和保修,完成货物托运书和航空货运单的制作和签署。
对收运的货物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对收运后24小时内装机运输的货物,一律实行人工检查或者通过安检仪器检查。货物的收运环节需要完成货物托运书和航空货运单的签署。
货物托运书是指托运人办理货物托运时填写的书面文件,是据以填开航空货运单的凭据。货物托运书被视为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委托书。
货物托运书的填写的一般要求包括:
1、托运人应当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有些项目,如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可以盖戳代替书写。字迹要清晰易认,不能潦草,不得使用非国家规定的简体字。托运人对所填写的单位、个人或物品等内容应当使用全称。
2、托运人应当认真填写托运书,对托运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托运书上其签字或盖章。
3、一张托运书托运的货物,只能托运到一个目的地,只能有一个收货人。
4、运输条件或性质不同的货物,不能使用同一张货物托运书托运:
1、运输条件或性质不同的货物,不能使用同一张货物托运书,如动物和普通货物
2、不同实效的货物,不能使用同一张货运托运书,如急救药品和普通货物
5、托运的货物必须在货物托运书上详列物品的内容和数量。
如果是货物国际运输托运,还需要遵循以下的基本规定:
1、托运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文件,以便在货物交付收货人前完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过关手续;因没有此种资料、文件,或者此种资料、文件不充足或者不符合规定造成的损失,除由于承运人或者受雇人、代理人的过错造成的外,托运人应当对承运人承担责任。
2、托运人应当自行办理海关手续。托运人在托运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应当附有效证件。
3、运输条件不同或货物性质不同而不能在一起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当分别填写托运书。
4、危险物品、动物、灵柩、骨灰、贵重物品、枪械、军械、外交信袋、鲜活易腐货物,成批或者超大件货物以及公务货物,应当由托运人通知收货人在到达站机场等候提取。
5、托运人在托运货物之前,应该填写一份货物托运书,工作人员根据托运书来判断是否收运货物及填写货运单。一般情况下,托运书应有以下随附文件。
1、托运人的危险物品申报单;
2、托运人的动物证明;
3、如进口的海关规定要求,或者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1区与2区之间,使用指定商品运价时,需提供销售者商业发票的副本;
4、进口国或出口国海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5、付款所需文件。
航空货运单是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填制的,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为在承运人的航班上运输货物所订立合同的初步证据。其法律作用为:
1、航空货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订立合同,接受货物和所列承运条件的证明,具有初步证据的效力;
2、航空货运单便于承运人的发运、交付;如果运费到付,承运人凭货运单向收货人收取运费;
4、航空货运单是托运人合法行驶处置权的证书;
5、航空货运单是交货收据和运费单据;
6、如附件保险,航空货运单可以具有保险单的作用;
7、航空货运单可作为货物监管的凭证;
8、运费结算的凭证。
航空货运单填写的一般要求包括:
1、航空货运单应由托运人填写,连同货物交给承运人。如应托运人请求代其填写货运单时,应根据托运书填写,并经托运人签字。此货运单应视为代托运人填写的货运单。
2、航空货运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和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方可生效。
3、航空货运单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越号。
4、托运人应当对航空货运单上所填关于货物的说明和声明的正确性负责。
5、航空货运单必须填写正确、清楚,不得修改,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制新的货运单。填错作废的货运单,应加盖“作废”的戳印。
二、货物运送
货物运送的一般流程包括,货物交接 -> 货物仓储 -> 货物组装 -> 货物配载 ->制作舱单 -> 货物出仓 -> 货物装机等操作。
货物运送需要在一定的经济效益下按照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合理运输,安全迅速、准确、经济的原则组织货物运输,承运人应当根据运输能力,按照货物的性质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货物吨位,并从宏观上合理利用每一航段最大吨位,充分发挥航空运输快捷的时效性,有效地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期间需要合理安排发运顺序和路线选择,并做好仓库管理、分批运输和中转运输的管理,特别是货物的配舱、出仓环节,应做到三对三符合,即: 货运单与货邮舱单相符、货邮舱与装机单相符、装机单与出仓货物相符。
三、货物到达与交付
货物达到与交付的一般流程包括接业务袋 -> 分拣货物 -> 货物入仓 -> 到货 通知 -> 查验有效证件 -> 货物交付 -> 货物销号等作业。期间做好货物运输事故记录,完成货物品名不符的处理和无人提取货物的处理。
交付货物时,应当检查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
1、 居民身份证
2、 军官证
3、 文职干部证
4、 有效护照
5、 回乡证
6、 机动车驾驶证
7、 户口簿